国有资产管理科现有职工6人,具体负责全院开发经营管理工作,具体工作职责如下:
一、负责农业技术市场、农业科技园区、对外开发用地及房屋的管理、院参股经济实体、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。
二、负责全院开发经营工作的计划、制度、规定的起草和落实。
三、负责全院开发经营合同的起草、管理、落实。
四、负责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提供表报信息和情况分析,调研报告、意见建议。
五、负责各开发实体生产、经营质量及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。
六、负责对院所控、参股公司的宏观业务指导和国有股权的监督管理,负责收缴院国有股份红利。
七、搞好资产运营、盘活国有资产,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和效益。
八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。
联系电话:0311-86828357